市发改委:
《关于在福州永泰县先行推进森林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特色小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17〕110号)文件精神,通过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永泰县林业局与永泰大湖国有林场完成了森林特色小镇的概念性规划工作,规划总占地面积12.2万亩,其中永泰大湖国有林场占地4.8万亩。2017年9月通过省林业厅向国家林业局申报试点,由福州市林业局、永泰县人民政府与福建五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项目投资建设意向框架协议》,项目建设内容拟开发建设森林康养特色小镇等相关产业和配套设施,第一期拟开发区域涉及枝柄工区59个小班、面积合计约3390亩。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1)建议由永泰县人民政府督促投资方尽快就第一期项目作出详细规划,并组织评审后尽快实施。(2)由永泰县人民政府为主牵头组织项目协议三方,依项目推进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会,会商解决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需及时解决的事项。(3)我局将督导永泰县林业局、永泰大湖国有林场就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林业用地、审批方面提供政策指导和指标扶持,协助项目投资方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领导署名:侯敏利
联 系 人:刘宏振
联系电话:83319729
福州市林业局
2018年3月22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室、市政府督查室。
福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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