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晨生代表:
您在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一二三产业融合政策支持、助力福州乡村振兴建议》(第12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全产业链融合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兴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已成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重要内容,成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林业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与扶持政策,将生态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发展优势,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我局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着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林农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在重点林区县、沿海山区乡镇,因地制宜推进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全市每年新增30家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市财政去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元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在闽清县开展“福林贷”普惠制林业金融试点,解决林农贷款难的问题,并对林权抵押贷款进行财政贴息。继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工作,对自愿参保的林农给予适当保费补贴,降低经营风险。积极探索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森林人家等林业发展项目综合保险业务。完善森林综合保险方案和理赔工作机制,确保受灾林分保险金额及时足额理赔到位。
二、着力推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
按照“巩固一产、提升二产、拓展三产”的目标,加大林业一二三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推进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在营造林方面,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油茶示范基地建设省级每亩补助500元,市级每亩补助200元;竹林林分修复省级每亩补助500元;珍贵用材林树种造林省级每亩补助500元、市级每亩补助200元。在花卉产业发展方面,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重点扶持花卉智能温室、各类大棚和喷(滴)灌设施花卉苗木基地等建设。在林下经济发展方面,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的同时,今年我市财政安排200万元支持全市涉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林药、林菌、林蛙等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创建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在竹材精深加工方面,今年积极争取将闽清县、罗源县列入省级竹材精深加工示范县建设,提高我市毛竹销售量和加工生产能力。在森林康养(旅游)方面,依托全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发掘利用自然景观、农林产品、休闲养生等资源,通过试点示范,开发建设集度假、游憩、疗养、保健、养老、健身、娱乐等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品。组织开展森林旅游总体规划编制,积极推动森林步道建设,继续开展“森林人家”评星授牌,举办森林旅游节等活动,推动我市森林康养(旅游)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乔敏
联 系 人:徐明锋
联系电话:0591-83815305
福州市林业局
2019年4月23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室、市政府督查室。
福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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