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106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09-29 13:30 浏览量:

陈魁委员: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建议》(第181066号)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全市林业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和福建林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持续深化林业改革,着力提高产业发展水平,2017年底实现林业总产值299.9亿元(其中:一产78.6亿元、二产192.3亿元、三产29.8亿元),为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有福之州作出新贡献。为将我市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助推乡村振兴,我局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着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工作继续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和引导林农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在重点林区县、沿海山区乡镇,因地制宜、整乡逐村推进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确保全市每年新增30家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在永泰县、闽清县开展“福林贷”试点,采取整村推进、银村共建模式,发挥村级合作担保基金作用,发展“银行+合作基金+村委会+林农”的普惠制林业金融,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解决林农贷款难的问题。继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工作,对自愿参保的林农给予适当保费补贴,降低经营风险。积极探索林下经济、苗木、森林人家等林业发展项目综合保险业务。完善森林综合保险方案和理赔工作机制,确保受灾林分保险金额及时足额理赔到位。

二、着力推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在营造林方面,今年我市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对示范基地建设中,新造每亩省级补助1000元,低改每亩省级补助500元,作业(便)道建设每公里省级补助10000元,灌溉系统建设每立方米省级补助1000元。在竹林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省级财政每亩补助500元市级财政每亩补助50元。在花卉产业发展方面,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重点扶持花卉智能温室、各类大棚和喷(滴)灌设施花卉苗木基地等建设。同时大力推进仓山建新等现代花卉示范园区招商引资力度,推进花卉苗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林下经济发展方面,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的同时,今年我市财政安排100万元支持全市涉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林农发展林药、林菌、林蜂、林蛙等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创建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在森林康养(旅游)产业方面,依托全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发掘利用自然景观、森林环境、农林产品、休闲养生等资源,通过试点示范,开发建设集度假、游憩、疗养、保健、养老、健身、娱乐等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品。推动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城市。组织开展森林旅游总体规划编制,积极推动森林步道建设,继续开展“森林人家”评星授牌,举办森林旅游节等活动,推动我市森林康养(旅游)业健康发展。

三、着力林业服务要素保障。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实行“靠前服务、市县同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精简和优化林业审批事项。加强县级林业服务中心建设,林地面积较大的乡镇要探索建立林业服务分中心,有效整合林权服务资源,规范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为林农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林农培训,推广成熟实用技术,提升林农科学营林的能力。加快推进林业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建立林产品电商展销平台,增强互联网在林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功能。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  敏

联 系 人:徐明锋

联系电话:83815305

 

 

 

 

 

 

 

 

  福州市林业局

2018627

 

 

 

 

 

 

抄送:市政协提案办、市政府督查室。

  福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627日印发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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