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福州市委员会:
《关于推进我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的建议》(第182061号)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推进城市生态修复意义重大
“城市双修”就是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是指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积极推进采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恢复自然生态。近年来,市林业局在省林业厅的精心指导和福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造林绿化项目修复城市近郊山体、湿地、植被等行动,努力推进城市周边生态修复。为福州城市区域生态过程完整提供了重要生态基质,也为推进“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提供良好基础和条件。
二、近年来我局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市区外围山体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市区外围山体及与其相联系的空间所组成的背景空间是城市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发生关系的重要场所,也是城市区域生态系统的空间基底。我市森林覆盖率虽位居省会城市前列,但市区外围山体林分仍存在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景观不佳、质量不高等问题。为此,我局主要通过开展两个造林项目扭转上述问题,一是实施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景观提升项目,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在我市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一面坡选择珍贵树、观叶或观花树种开展林相改造造林。2017年我市在城区周边鼓山、旗山、五虎山、莲花山、金鸡山、金牛山、高盖山、清凉山等山体完成森林景观提升项目共260亩,2018年我市将继续在城区周边的晋安区、仓山区、闽侯县实施环城一重山森林景观提升项目950亩。二是开展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项目。主要内容就是在城区周边稀疏林地、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及茶果园中补植套种阔叶树。2017年全市共实施该项目3.6万亩,其中在福州城区周边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晋安区、高新区完成1.77万亩,2018年继续实施该项目1.36万亩,其中在福州城区周边实施0.96万亩。
(二)推进海绵城市山体涵养林建设。主要是在城市生态修复建设中推行海绵城市理念,保护城市周边原生山体不受破坏和侵占,在试点片区配合开展山体涵养林的修复建设工作。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榕政办〔2016〕158号)职责分工。我局在市建委牵头下,组织指导晋安区、仓山区开展海绵城市试点片区山体涵养林修复建设工作。三年来,晋安区鹤林片区共完成水源涵养林建设3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仓山区三江口片区完成水源涵养林建设300亩,封山育林1500亩。
(三)强化湿地保护管理。湿地是与森林、海洋并称的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调节气候等重要生态功能。我市城区周边沿江近海湿地是保证区域生态过程完整的重要生态斑块,更是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的核心栖息环境。2017年,《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全市9处湿地列入省第一批重要湿地目录,涉及面积3.87万公顷,占全省重要湿地面积39.7%。同时,建立了福州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2018年我局将继续加快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组织成立湿地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市级、县级湿地公园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强化城区周边重要湿地的保护修复,发布市重要湿地名录,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下一阶段,我局将在市规划局牵头下,继续扎实推进“城市双修”特别是城市外围山体生态修复工作,突出抓好森林景观提升、海绵城市山体涵养林建设和城市周边湿地保护等工作,打造福州城市独有的生态系统,提升市民的城市认同感和自豪感。
感谢贵单位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张顺恒
联 系 人:黄乃嵩
联系电话:83311247
福州市林业局
2018年6月27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办、市政府督查室。
福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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