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2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6-25 15:05 浏览量:

郑晓春委员:

  《关于闽江(福州段)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建议》(第20231023号)由我局分办,现将涉及我局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岸线管理体制机制

  根据与国土三调融合后最新林业资源档案数据,福州市林地面积73.154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1.77%,森林蓄积量5486万立方米,其中生态林28.83万公顷。目前林业部门已经会同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划定了重点生态区位,其中列入闽江干流及水口水库国家级重点生态区位内的林地面积有2.0024万公顷,其中生态林面积1.1913万公顷。

  二、严格落实闽江(福州段)岸线功能区与岸线边界线管理和闽江保护

  (一)强化生态林、天然林保护。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加强网格化巡护,防止乱砍滥伐毁林行为、建设性破坏,严格保护重要水源地森林资源;协同发挥林长制、河长制作用,联合水利等相关部门对闽江、水口水库的水源林开展巡山巡水巡林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源林行为。

  (二)加大水源涵养区松林改造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除治工作,针对交通主干线、环城一重山、保护地、重要集镇和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等一系列重点生态林分,以及临近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域、马尾松纯林面积比例较大区域或成过熟松林,主要采取皆伐、带状采伐和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方式,有效降低马尾松纯林比重,优化树种结构,防范化解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的风险,维护森林安全。2023年,全市要推进松林皆伐改造提升1.13万亩,实施松林择间伐抚育4.64万亩。

  (三)大力推进造林绿化。结合迹地更新、松材线虫防控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坚持“生态化、乡土化”,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长远兼顾,选用稳定性好、抗逆性强的优良乡土树种,通过人工造林、更新改造、套种补植措施营建水源涵养林,加强水源涵养区低质低效林改造、新造林抚育、封山育林,增加森林面积、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植被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打造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水源涵养林,2023年推进重点区域林相改善9650亩。

  三、深化闽江(福州段)水生态水环境保护

  (一)开展湿地修复工程。根据省、市关于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的系列部署以及《福州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全民动员、方法对路、科学除治、后期管护、生态提升”等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科学除治,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两年31867亩互花米草除治任务。我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互花米草危害和蔓延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滨海湿地生物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逐步得到改善和提升。后续将转入除治三年期监管和生态系统修复工作。

  (二)加强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和修复。在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内累计除治互花米草4590亩,乡土植被恢复2605.5亩,其中:红树林432亩、短叶茳芏1200亩、芦苇628.5亩、海三棱藨草345亩。对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内3197亩养殖塘开展全面“退养还湿”,通过改造水闸、调节水位、营造生态鸟岛、种植乡土植被等措施将退养池塘改造成生境多样的高潮位水鸟栖息地调节区。构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海漂污染物治理工程,仅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年清理海漂污染物就达450余吨。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陈世武

  联系电话:85521970

福州市林业局    

2023年6月21日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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