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业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2-15 10:09 浏览量:
    
    2021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福州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福州市林业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在强化法治教育、依法履职尽责、加大执法力度、注重普法宣传等方面下大气力、下足功夫,全方位推进依法行政,全面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任务的有效落实,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福州林业力量。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高位推动,法治观念入脑入心。一是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行政组织建设。我局党组高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完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高站位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邀请法律专家到我局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同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重点加强林业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及时组织最新的涉林法律法规学习,发挥带头作用,由上至下,由点及线及面,积极营造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难点堵点靠法的林业法治环境,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积极组织林业业务骨干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全市行政执法综合业务培训班,及时进行法律和林业业务知识更新;组织全市林业系统共计14人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2021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为提升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奠定基础。

(二)主动作为,依法治林成效显著。林业执法各项工作从严推动。一是依法开展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福州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案件销号和案件督查三个工作小组;一线巡查督办、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县区林业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案件查处。今年以来,已查处“森林督查违法违规图斑”案件251起,完成国家林草局转办任务数的91.9%。二是透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林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福州市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及《福州市林业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制定了《福州市林业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逐步实现“双随机”抽查作为常态化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均已在我局网站面向公众公开。2021上半年开展“双随机”抽查1次,抽查监督检查事项3项,抽查市场主体6个。2021年12月拟组织安排第二次(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三从严开展中央环保督办案件生态恢复。按照中央环保督办案件的要求,督促各县区做好99起刑事案件生态修复。目前全市已完成生态修复98起,完成98.99%,成效明显。注重保护森林生态,依法依规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104起涉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案件,查处100%,有力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了案件高发态势。

(三)强化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规范。一是全面公开权责清单。按照省、市权责清单调整规范有关工作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我局“三定方案”以及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等实际情况,做好权责清单的梳理融合工作。经梳理融合,我局共编制权责清单事项204项(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107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检查20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其他权责事项51项),204项权责清单事项均已在省网上办事大厅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扎实做好“互联网+监管”。严格按照《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运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我局2021年以前的存量行政监管数据全部录入并采集进系统。三是梳理纠正规范性文件。结合2021年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规范性文件梳理和纠正。经梳理,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未发现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规范性文件。

(四)尊法守法,依法行政严格履行。一是严格程序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严格落实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等职责。2021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叶国琴行政诉讼案一审胜诉;11月,金大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行政诉讼案我局已出庭应诉,截至目前,未收到判决结果。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忠于事实和法律,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我局与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该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为我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起到了良好的法律保障作用。

(五)宣传引领,法治意识全面提升。积极组织局各科室(站)、国有林场,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把握宣传重点、把握宣传载体、把握宣传人群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普法宣传,在全市林业系统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一是与时俱进创新宣传方式。在采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注重发挥现代媒体作用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在防火期,通过电视台、电台做公益广告,注重运用短信、微信等新措施,结合实际发挥“老人会”、“学生军”的作用协助宣传,宣传森林防火,保护绿色家园。在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和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科普知识和法律规定,大力提倡科学文明的饮食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吃食野生动物的不良饮食习惯,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在福州市林业局官网上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等内容丰富的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以案释法等法律知识宣传。二是把握时机开展宣传活动。注重抓住林业新政策法规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在我局网站醒目位置开展《福建省沿海防护条例》、《福建省种子条例》、《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学习。三是强化节点进行普法教育。注重利用每年的义务植树节、“爱鸟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灵活多样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点及面宣传最新的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和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监督机制,重点抓好林业系统关键部门、关键环节,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林业热点、难点事项,加大对系统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持续抓好宣传教育,提高能力建设。结合“八五普法”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和林业具体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林业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使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提高法治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持续做好业务联系,确保效率提升。积极做好与福建省林业局、福州市司法局的业务对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市林业局与各县(市)区林业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及时汇总了解基层林业部门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工作更有效地落实。

                                         

                             

                                                       福州市林业局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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