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市级财政林业产业发展专项预算和年度工作任务,拟分配下达专项资金254.46万元,用于林下经济发展、品牌奖励、承办闽东北林业协作会议。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林下经济发展。根据县(市)区申报情况、申报项目建设进展及上一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拟切块下达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2万元,补助林下种植示范项目14个,其中:永泰县120万元(补助项目8个)、闽清县37万元(补助项目3个)、罗源县30万元(补助项目2个)、福清市15万元(补助项目1个)。
二、品牌奖励。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文件,对新增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和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的创建主体,分别奖励30 万元、20万元。按照品牌奖励政策,拟对“多芬名仕牌文心兰”品牌创建单位福州多芬园艺有限公司奖励30万元,“YUNFEI牌竹木家居用品”品牌创建单位福州云飞家居有限公司奖励20万元,并按照企业注册所在地下达。
三、承办闽东北林业协作会议。根据《2024年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重点协作活动方案》(莆委办〔2024〕12号),我局将在8月29-31日承办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林业系统协作会议,重点围绕林业产业发展等内容深入研讨,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拟安排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林业系统协作会议经费2.46万元。
以上林下经济发展、品牌奖励、承办闽东北林业协作会议专项资金合计254.46万元,从2024年度市级财政林业产业发展专项预算资金中列支。现经局党组会会议研究通过,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8月22日。如有异议,请向福州市林业局林业改革与发展处(电话:83311405)或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83348409)反映。
福州市林业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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