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林业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市林业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供查阅。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福州市林业局办公室(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9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11504,电子邮箱:fzsl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改完善《福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配套措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和《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在福州市林业局网站发布《福建省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办法》(试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措施解读4篇。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林业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正确引导舆论,认真回应关切。针对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均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我局通过12345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收到诉求件95条,均及时办理回复。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对本单位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等由相关处室组织全面、深入解读,并通过局官方网站发布,增进公众对林业部门工作的认知和理解。积极运用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如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植树节特别节目、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高端访谈,扩大“村植千树”绿化行动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爱绿护绿意识。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严格按照《福州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在局网站公开,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年初在局网站规划计划栏目发布《2018年福州林业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重点》,主动公开2019年福州林业工作目标任务。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为稳定苗木市场价格,年初在局网站发布《福州市2018年主要造林及景观绿化苗木价格参考信息》。及时公开2018年福州市林业局部门决算、2019年福州市林业局部门预算、下达的省市财政资金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及时发布机构改革后局内设机构调整和各处(室、站、队、中心)工作职责,加强林业信息发布工作。截至12月31日,局网站共发布信息926条。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引导办事群众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市网上办事大厅申请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推进审批服务网络与电子监察链接,全程接受效能监督。
3.做好政务微博维护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局政务微博工作,在新浪微博定期更新最新时政信息、省市政策解读、林业重大政策解读等内容,及时发布我市林业相关动态信息,对群众的诉求做好答疑解惑。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协调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强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3.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修订完善《福州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途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用制度规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件,向市档案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文件12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5 |
0 |
40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4 |
0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29.749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按规定时限答复申请人。历年累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历年累计1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未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文件报市档案馆备案、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改进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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