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的安排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9-01-21 15:46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45号),安排我市省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677万元。按照《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1号)和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9年省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安排建议》,以工作任务与资源状况(权重占60%)、财力状况和政策因素(权重占10%)、绩效因素(权重占30%)3个因素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1.根据财力政策权重因素(占10%)安排全省23个贫困县之一的永泰县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67.7万元;

  2.根据绩效权重因素(占30%)安排资金202.69万元。(其中①2018年采伐改造任务完成率绩效指标,占资金量20%,安排资金135万元。②实现2018年疫情面积较2017年度下降绩效指标,占资金量5%,有晋安区、马尾区、福州高新区、闽侯县、连江县5个单位各安排资金6.77万元,计33.85万元。③实现2018年松枯死木发生较2017年上下降绩效指标,占资金量5%,有晋安区、马尾区、闽清县、闽清县4个单位各安排资金8.46万元,计33.84万元。)

  3.余下资金按《福建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17〕111号)下达的2018年防治任务权重进行安排,安排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任务11882个,补助标准225元/个,安排资金267.36万元;以平均数安排今年防治性采伐改造防治松材线虫病的补助,约47.68元/亩,安排资金99.25万元。

  该资金安排于2019年1月14日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1日-1月25日

  如有异议,请与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电话83311854或市经委驻农业局纪检组(83348409)反映。

  附件:

  1.附表1 福州市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安排汇总表;

  2、附表2 福州市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林业专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绩效权重部分安排表。

  

  

                                                       福州市林业局

                                                       2019年1月21日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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