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财政安排市级林下经济发展专项200万元、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100万元。按照由有关涉林企业、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相关县(市、区)林业局现场核查并推荐上报等工作程序,经我局综合汇总,2019年8月20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拟切块下达资金如下:
(一)2019年市级林下经济发展专项200万元,其中:永泰县80万元、罗源县60万元、高新区40万元、连江县20万元。
(二)2019年市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专项100万元,其中:永泰县20万元、闽清县10万元、罗源县70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扶持竹产业园专业合作社建设)。
以上资金安排意见,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1日-8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与福州市林业局改革发展处(电话:83311405)或市经委驻农业局纪检组(83348409)反映。
福州市林业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