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时间:2017-06-08 14:57 浏览量:

《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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