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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地认定:已经依法登记造册、发放林权证的,以林权登记簿和林权证为认定林地的依据;未登记发放林权证的,以依法编制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认定林地的依据;未登记发放林权证,又未纳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依法认定为林地。如非规划林地按有关程序确认为林地后,如需使用应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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