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划给自留山或原划定自留山现有变化的,其林权证由谁制发?
时间:2018-03-05 10:02 浏览量:

  《关于进一步稳定、落实自留山政策实施办法》(闽政〔1996〕28号)等规定:凡自留山有作调整变更的和新划定的自留山,应重新发给林权证书。林权证书由全国统一印制,由县级人民政府核发。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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