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林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8-01-09 09:07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要求,由福州市林业局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福州市林业局办公室(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9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11504,电子邮箱:fzslyj@126.com)。

一、概述

2017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服务林业行业发展主题,以年度目标任务、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关心的难点为重点,大力提高机关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不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促进全市政务事业科学发展。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亮点及成效

(1)基本情况:2017年度,我局对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分类公开,按季度向市数字办报送季度报表,并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要求,将我局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予以报送。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2017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印发《福州市林业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榕林办〔2017〕7号),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主要亮点和成效: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及时公开中央和省、市有关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利用网站、新媒体发布和推送新出台的各项普惠林农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17年,在福州市林业局网站及时发布中央和省、市有关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

度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地占补平衡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等8篇。

(2)强化服务,组织好种苗的生产供应。根据全市造林任务,认真落实种苗生产和调度工作,抓好种苗生产各环节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发布提供种苗信息,为市场提供优质充足的造林绿化苗木。截至目前,我市共育有各类苗木232.3万株可供今冬明春造林,其中杉木120万株,香樟38万株,台湾相思22万株,福建山樱花18万株,木麻黄12万株,其它树种22.3万株。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局行政审批处每月按时在局网站滚动公开项目审批信息。

(4)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 号)和《关于转发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榕审改办〔2016〕49号)要求,我局权责清单已编制完成并报审改办、法制办审核,现已定稿发布。

(5)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及时梳理、调整入驻事项,制作办事指南,经行政服务中心、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市局网站公布。组织全市林业系统统一规范县级及以下层级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规范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6)及时梳理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今年以来,我局没有政策性文件被废止。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福州林业实际,制定了《福州市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并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建立建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逐步实现“双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2017年8月21日我局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并于9月6-7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结果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引导办事群众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市网上办事大厅申请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推进审批服务网络与电子监察链接,全程接受效能监督。

(三)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落实我局《福州市林业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的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设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统筹,同时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及完善我局微信公众号“森林福州”平台,拓宽媒体传播渠道。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除了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府信息外,我局每日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更新最新时政信息、党建信息、国家重大政策文件解读、林业主要政策解读,并及时在微博上对群众的诉求答疑解惑。同时,我局于今年6月开通微信公众号,每周两次定期发布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信息和其他时政、党建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防灾减灾类信息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类信息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防灾减灾类信息9条,占

45%;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占30%;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占10%;安全生产类信息3条,占1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并在福州市林业局网站上设置链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民还可到福州市档案局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我局于2017年7月份开通“森林福州”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创森资讯、党建活动、政务工作动态等内容。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对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意见进行解读,及时公开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及时公开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

(五)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定期更新福州市林业局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内容,及时回复网民留言。截止12月底,新浪、腾讯微博合计已发布3031条博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

2017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申请方式主要是网上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公开相关地方性法规起草情况、林权改革工作情况。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已按规定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已答复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同意公开”4件,“不予公开”2件。

(三)我局在2017年度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为:(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当事人申请公开“莆田至炎陵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福州段)”项目所涉及的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审核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不予公开原因:此项目为国家林业局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故我局不予公开。(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当事人申请公开在福州动物园内做动物表演的安徽籍马戏团的名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及运输审批文件。不予公开原因:安徽籍马戏团相关政府信息非我局制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故我局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共1件,历年累计1件。事项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当事人申请公开在福州动物园内做动物表演的安徽籍马戏团的名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及运输审批文件。

被申请行政复议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当事人不服我局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结果: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驳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当事人行政复议请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人民群众利益增长的需求和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情况下,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对此,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政务公开工作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切实提高林业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增强公开实效。继续完善福州林业门户网站建设,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做到以门户网站为林业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对主动公开范围、形式、时限及依申请公开申请程序作明确规定,并通过强化监督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常态化推进。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目录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五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评议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

43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

43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

2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5

26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2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1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2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1

1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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