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15:13 | 来源:林业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号)要求,由福州市林业局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福州市林业局办公室(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9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11504,电子邮箱:fzslyj@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年度目标任务、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关心的难点为重点,大力提高机关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不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促进全市政务事业科学发展。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亮点及成效

(1)基本情况:2018年,我局对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分类公开,按季度向市数字办报送季度报表,并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要求,将我局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予以报送。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8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印发《福州市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榕林函〔2018〕70号),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主要亮点和成效:及时公开中央和省、市有关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利用网站、新媒体发布和推送新出台的各项普惠林农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18年,在福州市林业局网站转发中央和省、市有关林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如《关于《福建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政策解读、《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的政策解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解读等5篇。

(2)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及时将文件公开,相关解读材料及时在局网站发布,如发布《福州市林业局关于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福州市林业局关于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福州市林业局关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等文件的政策解读5篇。

(3)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种苗防范低温冻害工作,市林木种苗站于1月23日至31日到闽清、闽侯、罗源、连江等地,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苗木质量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自检,以及林木种苗来源,是否存在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查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在防范低温冻害方面采取的措施。为推进“银政企”深度合作,共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6月29日,福州市林业局与邮储银行福州市分行成功举办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银企对接会。9月3日,省林业厅在福州国家森林公园组织召开第二十届“9·8”投洽会森林旅游项目推介会,我市积极组织永泰县、闽清县、连江县和各国有林场场长、部分投资商参加会议。

(4)“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制订了《福州市林业局“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制度》。

(5)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严格按照《福州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6)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根据上级部署和实际工作情况,在局网站添加“双随机一抽查”栏目,实时公布抽查项目和结果。

(7)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建设“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均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由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16件,已全部答复并按规定公开。

(8)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利用网站推送新出台的各项普惠林农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今年我局在局网站上公开《福州市林业局关于有偿赎买森林资源林木资产的公告》、《福州市主要造林及景观绿化大苗苗木价格参考信息》等信息。

(9)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福州林业实际,制定了《福州市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并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建立建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逐步实现“双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三)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落实我局《福州市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的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设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统筹,并由局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与福州市林业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同时,每日定期在福州林业的新浪微博,更新最新时政信息、党建信息、国家重大政策文件解读、林业主要政策解读,并及时回复群众的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防灾减灾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类信息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防灾减灾类信息3条,占

25%;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占50%;安全生产类信息3条,占2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要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并在福州市林业局网站上设置链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民还可到福州市档案局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在福州市林业局网站转发中央和省、市有关林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如《关于《福建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政策解读、《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的政策解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解读等5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定期更新福州市林业局新浪微博内容,及时回复网民留言。2018年新浪微博累计已发布2048条博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

2018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申请方式主要是网上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森林资源数据造林绿化树木成活率生态保护红线图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已按规定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已答复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同意公开”3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历年累计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人民群众利益增长的需求和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情况下,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对此,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政务公开工作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切实提高林业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增强公开实效。继续完善福州林业门户网站建设,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做到以门户网站为林业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对主动公开范围、形式、时限及依申请公开申请程序作明确规定,并通过强化监督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常态化推进。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目录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五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评议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

44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

44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

3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

29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3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1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1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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