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14:53 | 来源: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要求,由福州市林业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市林业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供查阅。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福州市林业局办公室(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9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11504,电子邮箱:fzsl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我局对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在“中国福州”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二)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全面梳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份,即《福州市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三)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围绕“六稳”、“六保”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森林法的修订思路和基本制度》,对新修订《森林法》中森林权属等六大制度进行解读;转载图解《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向公众宣传全国人大、省人大“两个决定”,倡导文明卫生饮食习惯。在“中国福州”网站“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栏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造林绿化工作的紧急通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汇编》,在“企业优惠扶持服务”专栏发布《关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四)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加强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及时修订完善《福州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准确把握新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3.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做好林业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在新浪微博及时更新发布最新时政信息、林业重大政策解读、我市林业相关动态信息等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件,向市档案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文件10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0

3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708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历年累计1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形式不够丰富,内容不够充实,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有待增强。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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