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批复《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该规划是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后,首个获批的总体规划,为鼓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提供法定规划依据。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规划要求,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一是开展勘界定标,落实分区管控,明确保护范围与管控边界,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二是强化规划衔接,主动对接上位规划,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布局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利用的关系。三是补齐设施短板,有序推进鼓山索道升级、嘉湖片区开发、森林游步道接续完善等重点项目,持续提升景区配套功能与游览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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