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席工作会议
时间:2025-06-26 09:04 浏览量:

  6月25日上午,市林长办公室组织召开“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席工作会议。市林业局局长、林长办主任丘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丘志强主任对“林长+公检法”协作机制近年来所发挥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出台了《关于强化“五个联合”持续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以制度建设强化林区警长履职尽责;制定了《关于在生态司法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恢复性生态司法与林业碳汇机制改革有效衔接;永泰、连江法检联动启用“蓝绿双碳”司法协作机制,完成首例跨区域林业碳汇交易;开展“湿意闽江 绿韵福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活动,并签署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丘志强主任围绕深化“林长+”协作机制,全面激活跨部门协同共治提出努力方向。一是共抓联勤联动,汇聚攻坚合力。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针对复杂案件,加强会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确保案件“移得出、接得住、判得准”。二是共抓培训赋能,提升专业效能。组织开展联合业务培训,深入研究涉林案件的新特点、新趋势,提高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能力。加强基层林长和护林员法律培训,发挥其一线监督作用。三是共抓宣传引导,筑牢保护共识。联合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通过案例曝光、普法讲座、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增强群众生态保护和法治观念,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共抓司法修复,推动长效守护。建立健全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推动涉林案件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实现“办理一案、恢复一片”的良好效果。

  会上,市法院副院长张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诚、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严永春分别通报今年以来涉林案件办理情况并介绍典型案例,市林业局副局长陈子茂通报今年以来我市林长制工作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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