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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兰超局长带领局政策法规处、保护地中心工作人员赴长乐区文岭镇督导互花米草除治工作。兰局长对长乐区借鉴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互花米草除治方法开展除治表示肯定,并强调要加强后期管护,防止互花米草“死灰复燃”;要统筹考虑生态修复工作,吸引更多鸟类栖息觅食、老百姓游憩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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