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312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09-29 13:35 浏览量:

程辉委员:

关于扶持发展畲药产业的建议》(第183125号)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生态美、百姓富”的目标,将科学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农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712月,全市林下经济发展总面积98.2万亩其中林下种植16.5万亩林下养殖20万亩采集加工36万亩、森林景观利用25.7万亩2016年增加2.2万亩,全年产值达16.3亿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推动。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市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载体来抓,2017年9月份,市政协主席何静彦亲临闽清县金沙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调研指导,市政协还专门组织委员调研连江县林药发展情况,并提出促进我市农村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的建议,市政府副市长严可仕还专门作了批示。我局还专门组织永泰、闽清、闽侯主要林区县林业局人员赴沙县、武平学习参观林下经济示范点建设好经验、好做法,更好地推动我市林下经济发展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2017年争取省财政370万元林下经济专项扶持我市永泰县、福清市发展林下经济,市级财政切块下达60万元专项用于永泰、闽清、罗源3个县少数民族村、老区村发展林下经济。

三是推动品牌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6.18海交会、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农交会等平台宣传推介我市林下经济产品,经过几年努力,我市“顶鼎”灵芝系列产品、“岭下”铁皮石斛“源生美菰”、“思源”金线莲等品牌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与赞誉,产品销售情况良好。

下步举措

一是抓好规划编制和项目引导组织编制全市林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在抓好发展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区域、分类别规划建设一批连片规模在50亩以上,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种植、养殖等示范基地和技术推广项目。市财政今年安排100万元专项发展资金,筛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示范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大户等进行重点扶持,对以林药为主的林下种植予以倾斜,以点带面,辐射推广,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二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林下经济建设项目和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推动做好财政贴息、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解决林下经济发展融资难的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等投资兴办林下经济实体,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搭建企业、林农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平台,推进科技合作,积极引进、繁育适宜我市林下种植、新品种,鼓励开展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充分利用行业网站、林博会、农展会等平台宣传推介我市林下经济项目,建立健全市场供销信息服务平台。加强规模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骨干等林下经济从业人员培训,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林下经济从业队伍。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  敏

联 系 人:徐明锋

联系电话:83815305

 

  福州市林业局

2018627

 

抄送:市政协提案办、市政府督查室。

  福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627日印发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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