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初级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7-07-07 09:58 浏览量:

榕林职2017〕5

关于报送2017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

初级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林业局,市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根据福州市2017年度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安排,为做好2017年度评审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1、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营林(种苗、造林、森林经营等)、森林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相关专业,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2004〕144号、〔2004〕145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

2、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3、2016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应补充新的论文及业绩材料,否则不得申报。

二、任职年限规定

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应报送的评审材料

1、县(市)区或市直有关单位职改办委托评审函1份,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则由本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并附盖有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社团证等有关证照副本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双面打印)。

3、《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一式15份(A3纸打印,可复印)。

4、《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或《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考核年度:获得“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的,中级分别提交近2、4、5年的考核材料,初级提交2014、2015、2016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注明“由原件复印”并盖章。

5、六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应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下载的学历认证书,并盖公章);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④初级近3年、中级近4年以来继续教育证书,且需加盖验证章(根据闽人社文〔2015〕338号相关精神,2016年起每年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⑤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获奖证书;⑥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2套。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已审核无误”并盖单位公章。申报对象为单位领导,复印件须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6、申报中级的,专业技术代表作1篇(科学技术论文、科研成果报告、工程项目、攻关项目或技改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生产、设计或现场技术工作总结、产品开发、技术管理论文等均可作为代表作)。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独立撰写的,代表作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已在刊物上发表的代表作必须提供有关刊物。代表作原件须经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其右上角注明“该代表作确系**同志在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独立撰写”字样,以示确认并署明技术负责人职务、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代表作除提交原件1份外,还需提交复印件5份(A4双面打印)、电子文档(发至邮箱:582250212@qq.com)。复印件要求不体现作者工作单位、姓名、期刊号等信息,也无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

为防止造假、抄袭等不良现象发生,确保代表作真实性,代表作应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进行检测(http://check.cnki.net/vip/),并提交文本复制检测报告1份及相应电子版。

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根据文件的哪一条款进行申报,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以论文破格晋升人员应提交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并指定1篇作为送审代表作,电子文档发至邮箱:582250212@qq.com。论文应是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上发表(需有CN ISSN刊号),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所在页面。  

7、申报中级的,任现职期间须参加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并持有单位的有效证明。

8、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简介(1500字左右)2份,统一用A4纸打印,其中一份署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一份不体现工作单位和个人姓名。

9、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应按闽人发〔2002〕154号文规定进行公示并出具评前公示情况报告。公示材料应将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10、专业技术人员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书,对自    己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书面承诺。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备案表1份,由主管单位统一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拷贝至市林业局职改办。

1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工作单位和姓名。

、评审收费

按闽价费〔2008〕字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初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650元。

、申报材料时限、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17年8月14日-8月25日,逾期恕不受理。

报送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6号楼9层922室  

   话:83311403  

、有关说明

1、各申报、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如实反映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伪造学历、资历,代写、抄袭论文等,一经查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审资格,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本人及有关单位责任。

2、所有评审资料请按报送材料及清单顺序统一装入完好的硬纸质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粘贴《材料清单》,在材料袋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等,由单位统一申报的还需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3、所有中级参评人员均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所有附件材料均可登陆http://fzly.fuzhou.gov.cn/(福州市林业局网)下载。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林业局职称            

                                     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74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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