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福州市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初级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4-15 15:36 浏览量:

 

各县(市)区职改办、林业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根据评审工作计划安排,为做好2019年度我市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审,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1.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营林(种苗、造林、森林经营等)、森林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相关专业,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2004〕144号、〔2004〕145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

2.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3.依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文件规定层级职称对应关系申报参加评审的,应取得本专业学历(学位),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评审资格条件。

4.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在榕台湾地区居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办法(试行)》榕职改办〔2012〕5号)规定,申报参加评审。
    二、任职年限规定

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1231日。

三、评审组织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所在单位岗位空缺等情况,结合自身条件申报参评相应任职资格,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所需材料见附件1)。

2.单位推荐

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负责,对其聘任情况、继续教育、年度考核、学历资历、工作业绩、论文(代表作)等参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填写规范,要件齐全,并将参评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公示3天以上,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

3.资格预审

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在规定收件时间内报送相关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福州市林业局职称改革部门负责对所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报请市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提交评委会,参加任职资格评审。

4.组织评审

评审组织实施按照《福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执行。

参加中级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参加答辩考核,具体办法按《福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试行)》执行(有关事项见附件2)答辩考核顺序由现场抽签方法决定,按照参评人员陈述、评委提问、现场评判方式进行。每位参评人员答辩考核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人可综合采用PPT、视频演示等方式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透露可能影响答辩公正性且与答辩内容无关的个人及单位信息。

5.公示确认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在福州市林业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报请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资格批复文件。

、评审收费

按闽价费〔2008〕字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初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650元。评审缴费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户名:福州市林业局 

   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群众支行

收款人账号:13120301040000249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2061日-65日,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商务办

公区6号楼9层922室

        编:350007

受理单位:福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话:83311403     联系人:刘祥军

、有关事项

1.各申报、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伪造学历、资历,代写、抄袭论文等,一经查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审资格,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本人及有关单位责任。

2.所有中级参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答辩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答辩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做好答辩准备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确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答辩评审的,本人应作出放弃参评书面说明。对无故不参加答辩评审且未作出说明的,纳入个人诚信纪录,2年内不得参评本系统组织评审,并通报所在单位。

3.所有评审资料请按报送材料清单顺序统一装入完好的硬纸质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粘贴《材料清单》,在材料袋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等,由单位统一申报的还需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4.参评材料退回后,所在单位应及时将任职资格批复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立卷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5.所有附件材料均可登陆http://fzly.fuzhou.gov.cn/(福州市林业局网)下载。

 

附件:1.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提交材料清单

2.答辩考核流程及有关事项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林业局职称

                               改革领导小组                       

                                       

        2020410

 

附件1

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项目

类别

份数

说明

1

委托评审函

原件

1

由所在县(区)职改部门提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

2

公示情况报告

原件

1

 

3

个人承诺书

原件

1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原件

3

A4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5

《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原件

15

A3打印

6

2019年度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初级职务评审申报人员信息表

原件

1

需提供电子版

7

申报人员明细表

原件

1

主管单位统一填写,需提供电子版

8

评审备案表

原件

1

主管单位统一填写,需提供电子版

9

年度考核登记表

复印件

1

按申报条件要求资格年限提供,加盖公章

10

两项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原件

1

仅参加中级评审人员提供

11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简介

原件   

1

1500字左右,加盖单位公章,另提供5份不体现单位、个人信息(不盖公章)

12

专业技术代表作

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1/5

仅参加中级评审人员提供:1代表作、论文任选一项;原件1份,另提供5份不体现单位、个人信息(不盖公章);2、由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该代表作/论文确系XX同志在任职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独立撰写”并签名确认;3已发表的应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所在页面

论文

13

答辩PPT

电子版

 

仅参评中级评审人员提供

14

证书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书

复印件

1

原件核验后退回

15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复印件

1

16

继续教育证书

复印件

1

18

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合同或聘任书

复印件

1

19

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复印件

1

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20

近期免冠寸彩照

原件

1

注明姓名

 

备注:1.除特别要求外,提交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核对无误并注明“已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

  2.除《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为A3纸打印,其余材料请用A4纸并双面打印;

      3.每个申报材料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一册,存档),要求提供1份以上的,其余份数正常提供;

  4.电子版材料请发邮箱582250212@qq.com

 

 

附件2:

答辩考核流程及有关事项

 

一、答辩对象自述(5分钟)

自述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贡献(包括完成项目、成果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等;二是代表作的主要内容、学术价值、对实践工作的指导意义等。自述内容必须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

二、答辩对象回答问题(5分钟,准备时间2分钟)

主要考核答辩对象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领域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所取得的成果、业绩和发表论文、论著的情况,一是与答辩对象的论文代表作相关,考察其专业学术水平;二是与答辩对象的专业工作业绩相关,考察其专业技术水平。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答辩对象,每人回答两道题;破格和跨专业申报的答辩对象加试一道题。

三、答辩考核小组提问

答辩考核小组在答辩对象自述和回答问题的基础上,可针对答辩对象的专业工作业绩、代表作等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提问,答辩对象应如实回答。

四、答辩考核小组鉴定

答辩考核小组在对代表作进行鉴定的基础上,对答辩对象的答辩情况进行

综合评价,并做出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级别职称评审条件的答辩考核意见。

五、有关事项

1、具体答辩时间以评审组织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一般提前3-5日),各参评人员(尤其是外地工作人员)应提前做好参加答辩的准备,未能参加答辩者不再另行安排答辩,一律按弃权处理,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对象到达候考室后,应主动向候考室工作人员上交随带的通讯、电子工具,自觉服从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指挥管理。

3、答辩对象应携带身份证以核对身份,除自述提纲、代表作外,其他资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答辩顺序以现场抽签为准。

4、本答辩考核实行盲审,答辩对象自述过程不介绍姓名和工作单位(项目名称可介绍),否则视同作弊,取消答辩资格。

5、答辩考核对象答题结束应自行离开考场。

6、答辩考核成绩作为最终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不对外公布。

来源:林业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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