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州市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4-10-15 17:31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社局、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现将 2023年度我市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一)凡在福州地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直接从事营林、森林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类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 号)和《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 号)文件规定条件,均可申报评审。

(二)在榕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在榕台湾地区居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办法(试行)》(榕职改办〔2012〕5号)规定的条件参与申报评审。

二、具备资格条件时间限定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论文发表、发明专利和学历取得、业绩完成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前。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111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市林业局职改办邮箱。

1.将申报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2-7项)汇总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件命名格式为中(初)级+姓名+联系电话+单位

2.《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中(初)级一览表+姓名+联系电话+单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excel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中(初)级备案表+姓名+联系电话+单位”)

4.论文代表作(word格式,“标题_姓名_发表日期.doc,_”为英文格式短下线,:“关于计算机科学的研究_张三_20230125,未发表的不写日期,命名格式为“标题_姓名.doc”。 

(二)纸质材料报送

116日至8进行现场审核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林业局职改办(具体报送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逾期恕不受理在评审材料报送日期截止后,除职改办或林业局职改办要求以外,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近期免冠彩照1张

背面注明姓名

(二)单位委托评审函一式1份,附件2)

1.市属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出具;

2.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由当地职改办出具;

3.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单位出具。

(三)2023 年度福州市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级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附3)

统一用A3纸印制,字体要求使用宋体,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附件

4,以下简 《评审表》)

1.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复印件无效。

2.市属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由当地人社部门、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单位分别推荐盖章。

  (五)2023 年度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级(初级)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一式16份,附5)

1.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字迹清晰,字体要求使用宋体,不另加附页;

2.每份均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表中“任现职以来主要业务工作实绩”一栏,应按顺序填写任现专业技术等级以来的工作实绩,工作实绩须有证明材料(任职期间有调动的,原则上由原单位出具)。

4.表中“主要工作简历”一栏,应按顺序填写任现专业技术等级以来的工作简历,工作单位应为编制所在单位

(六)申报材料复印件

统一使用A4纸单面复印,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申报中级职称人员

    1)资格证明材料(一式1 份,经主管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①与申报专业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结果打印件)

②现任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③现任专业技术等级聘任书

④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继续教育证书;

⑤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年度考核表(所需年度参照附件5《简明表》)

⑥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获奖材料。

2)任现职以来论文材料(按《简明表》排列顺序一式6份装订)

应提供不少于1篇个人独立撰写的所申报专业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评委会将进行重复率检测,其中排名第一的论文作为论文代表作,代表作提交后不得更换。

代表作1份需经所在单位本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在其右上角注明“该代表作确系××同志在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独立撰写”,并署明负责人职务、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另外5份不得体现申报者工作单位、姓名及刊物相关信息,单位技术负责人不签署意见。

论文已发表的,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期刊信息页、正文、封底;提交技术工作总结的,应随附相应的《技术工作总结评价表》(附件6,该表为所在单位本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对该技术工作总结提出的不少于300字的审核评价,私企参评人员可不提交。

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有关论文替代规定的,应在《简明表》中注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3)任现职以来业绩材料(一式6份,按《简明表》排列顺序装订)

应提供任现职期间,不少于2项,参加所申报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的有效业绩材料。

每项业绩均应填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业绩)登记表》(附件7并提供该业绩有关材料复印件或相关单位的其他有效证明。

《业绩登记表》1份署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5份不得体现申报人姓名及工作单位,且不盖章。 

4)破格申报人员参评条件根据闽工信职改〔2023〕19号规定执行。

2.申报初级职称人员

1)资格证明材料(一式1 份)

①与申报专业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结果打印件)

②现任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③现任专业技术等级聘任书;

④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继续教育证书;

⑤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年度考核表;(所需年度参照《申报评审资格条件对应简表》)

⑥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获奖材料。

2)任现职以来论文材料(按《简明表》排列顺序一式6份装订)

应提供不少于 1 篇独立撰写的所申报专业的技术工作总结(有关要求与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相同)。

3)任现职以来业绩材料(一式6份,按《简明表》排列顺序装订)

应提供任现职期间,不少于1项参加所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的有效业绩材料(有关要求与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相同)。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一式1份)

统一用A4纸印制,字体要求使用宋体。

、有关要求

)根据《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规定,申报评审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发布次日起算),群众无异议的,方可上报。

(二)论文代表作,必须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论文,一般的综述性文章无效;凡根据《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规 定必须发表的,其发表刊物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行的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 CN 刊号);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

(三)评审材料纸质材料请按清单顺序,使用牢固不易破损的硬壳档案盒承装,盒面正面粘贴报送材料清单,并逐一注明申报专业、姓名、单位、地 址、邮编、联系电话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的,所提交的申报资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与论文材料,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查实,2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在2年内不准申报本级职务。同时向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

四、其他事项

评审通知及申报评审有关表格可从福州市林业局网站(http://fzly.fuzhou.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栏目中下载;评审有关表格表格中设置有固定格式的,不得随意更改、合并。

    )评审结束后,不论通过与否,除《评审表》外,其他评审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者自行存留底稿。

三)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转系列人员需参加答辩。

评审材料报送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6号楼9层922室

联系人:林婧

联系电话:0591-83311403

电子邮箱:fzlyjrs@163.com  

    

    附件:1.提交材料清单

          2.委托评审函

          3.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

            况一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5.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

明情况登记表

6.技术工作总结审核评价

7.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业绩)登记表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15日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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