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三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1〕36号)文件,今年省下达我市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92万元、完成8家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绩效目标。2021年11月9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拟下达罗源县省级财政专项资金62万元、安排林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数量5个,下达永泰县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安排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股份林场)标准化建设数量3个。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若有异议,可向福州市林业局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电话:83311405)或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电话:83348409)反映。
福州市林业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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