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2〕6号)文件精神,经建设单位申报,县级审核、报送,市级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永泰县乐福农林果专业合作社、永泰县德光家庭林场、永泰县绿森家庭林场、闽侯县绅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闽侯县大湖闽连家庭农场、福建闽清阡陌苗木专业合作社、罗源县霍口乡畲乡家庭农场等7个单位为 2022年省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4月3日。如有异议,请向福州市林业局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电话:83311405)或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电话:83348409)反映。
福州市林业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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