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业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5-03-04 14:52 浏览量: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林业法治化水平,全方位推动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普法工作

 1.坚持带头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进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探索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建设和学习体系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不定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2024年,党组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重要文章精神34次,开展法治专题学习3次,开展专题讲座2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将法治原理和法治思维运用到自身林业工作中。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林业系统业务骨干参加“林业法治工作培训班”“林业执法业务培训班”“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与执法培训班”等法治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林业相关专题讲座和进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培训授课,及时进行法律和林业业务知识更新。积极组织全市林业干部参加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号召全体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为提升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奠定基础

3.开展社会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林业法律亮点,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法律七进”宣传活动。2024年,积极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周、春季和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宣传和草原普法宣传月、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线下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拉近群众与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距离,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为福州日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专栏供稿2篇林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和解读,公众更清晰地了解林业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传播法治理念,增强公众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

1.提高项目用林审批效率。建立快速响应和上下“直通车”沟通机制,建立服务专班,及时协调解决相关涉林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持续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即到即审,优先保障用林指标。同时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市县同审”模式缩短办理时限,对条件具备、资料齐全的重点项目,随送随审,快审快批,限时办结。主动靠前服务,充分利用多规合一平台会审项目赴省局项目协调举措提前介入项目使用林地服务,引导项目避开敏感生态区位林地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围绕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的高频办事需求,即永久林地审批事项,实现跨部门(发改、林业、水利)开展“一件事”改革。通过整合审批资源、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优化采伐审批流程。以方便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切实解决群众采伐证“办证繁、办证难、办证慢”问题,推行“15立方米告知承诺制”采伐审批等改革措施,对符合林权所有者所有的人工商品林采伐蓄积15立方米以下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实现告知承诺审批,不再要求提供伐区调查设计,实实在在降低林农采伐成本,简化审批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2024年我市办理告知承诺审批采伐证份数136份,采伐面积 400.3492公顷,采伐蓄积781.1398立方米,并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承诺制审批批后监管,监管比例不低于50%。

3.强化涉林矛盾排查化解。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完善信息预警、分析研判和调处化解三项机制,深入细致开展各类涉及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摸底排查,明确调处的重点和难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预防,早化解。2024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集体林地承包经营一般性纠纷案件,没有涉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信访交办件,未发生较大风险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也未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和被舆论负面炒作的涉林信访事项。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提升依法治林效能

1.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福州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福州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福州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福州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主动公开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有关文件。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法律法规、机构编制“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对行政执法相关事项进行公示。二是持续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日常行政执法管理中坚持采用纸质文档和音像资料相结合的记录方式。三是严格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4年我局无立案和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加强林业地方立法工作。《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修订是2024年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之一,我局作为起草责任单位,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立法工作专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上位法,学习借鉴广东、陕西、山西、杭州等国内先进省市的湿地保护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实际,起草《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在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法工委的指导下,经过多次论证修改,目前已通过市人大二审。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该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法律咨询等,面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为我局林业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供服务保障。

4.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上位法的动态变化或者上级清理文件要求,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4年未发现全市林业系统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1.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剑”专项行动、林草执法工作、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查处整改工作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大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2024年,我市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25宗,处罚221人次,罚款约442万元;共立涉林刑事案件96起破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8名,挂牌督办省级重点案件17起部督案件1起全破。

2.开展行政执法协作和联合执法。督促加强与市监局、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做到资源共享,形成了更快速、更透明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互通互联机制,形成了部门联动、密切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配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和邮政部门查处网上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案件4件。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严格督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制定《福州市林业局2024年林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在每次抽查完成后将抽查结果及问题处理结果及时在局政府网站上公示,并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智网信用公共平台,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度,我局共开展2次市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商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全年共抽查林木采伐审批项目24项,使用林地审批项目4项,林草种苗行政许可项目1项。

4.开展“闽执法”平台应用推广工作。一是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综合查一次”计划和年度执法监督计划,统筹市级、县(市)区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推进全市林业系统“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全市林业执法人员参加“闽执法”平台业务培训,通过现场授课和视频学习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平台应用基本内容和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能力。利用平台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不定期通过“闽执法”平台执法监督系统统计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线上行政检查的数量,对开展次数较少的单位进行电话提醒或约谈,督促各单位检查前后要做好数据录入和查缺补漏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后,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弱化,与更加繁重的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形成矛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林业法治宣传向基层推动的力度不够,部分林农和用地单位对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不够了解,盗砍滥伐和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蚕食林地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培训,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养成用法的思维,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动态调整事项清单,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强化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信用体系建设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政务服务高效规范运行。

(三)扩大普法范围,提升法治宣传精准度。继续全面推动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调研不同群体、不同区域对林业法治宣传的需求差异,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宣传方案,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瞄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林业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和法律需求,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开展个性化的法治宣传短视频、线上互动问答等活动,切实提高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四)加强执法监督,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闽执法”平台在林业系统中的推广应用,利用执法平台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强化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通共享和行动协同,广泛开展由林业、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执法督查,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精准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福州市林业局

                                                            2025年2月28日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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