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福建省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令》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准备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筑牢群防群控群治人民防线,扎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布此令。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防火责任。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全市各级林长要切实扛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林长制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构建市级统筹、县(市)区负责、乡镇(街道)落实、村(居)具体管护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各级林长要深入责任区域开展巡查督导,及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源头管控,从严治理火灾隐患。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第一道防线。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林区及周边可燃物,加强对城市面山、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城乡结合部、林农交错地带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和管控力度。加强特殊人群监管,落实监护人责任。气象部门要加强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四级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的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各级林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扑火装备和防护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和技能培训,提升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保持临战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指挥高效。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原则,科学组织扑救,坚决防止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宣传教育,全面营造群防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常识,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违规用火行为。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法治观念和安全素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倡导文明、绿色、安全的祭祀和农事用火新风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依法治火,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公安、应急和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查森林火灾案件,依法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发生的每一起火灾,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违规用火行为和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全市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凝心聚力,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坚决筑牢我市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此令。
福州市林长:郭宁宁
吴贤德
2026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