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业局现就“福州市林长制推行五周年成果现场宣传活动策划承办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林长制推行五周年成果现场宣传活动策划承办项目
二、项目内容
2026年是福建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五周年。为系统总结和充分展示五年来福州市在林长制体系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及林区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扩大林长制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局拟于近期举办林长制推行五周年成果现场宣传活动。现公开采购活动策划承办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整体策划与执行方案设计、活动舞台搭建及现场布置、林长制成果科普展板展示区设计制作、生态互动体验区规划与布置、现场所需相关物资采购及设备租赁、活动流程统筹及现场秩序维护等。
三、时间要求
成交后,服务供应商须在两周内完成上述全部策划设计、制作搭建及物资筹备工作,确保活动按期顺利举办。具体活动时间、场地及详细要求以采购人后续通知为准。
四、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策划能力、技术设备和团队力量,能够按时、优质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
3.具有同类宣传活动策划承办经验,近三年内承担过相关政府或事业单位宣传活动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报价。
五、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报价金额
本项目报价上限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报价为包干价,应包含全部服务内容及所涉税费、运输、安装、人工、场地协调等所有相关费用,福州市林业局无需就本项目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纸质文件密封报价方式。
1.报价文件内容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无委托代理人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经办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经办,无需提供);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同类项目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活动照片、验收报告等);
(6)报价表(按附件明确列示各项费用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2.格式及封装要求
(1)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
(2)整套报价文件须装入密封袋(或密封信封),密封包装后,在包装袋封面注明“福州市林长制推行五周年成果现场宣传活动策划承办项目报价文件”字样,并写明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密封处及封口相关部位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
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报价文件,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9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报价文件邮寄及递交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栋9层福州市林业局951室(邮编:350007)。
联系人:杨逢志;联系电话:0591-83593157。
五、评审办法及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报价文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及报价要求的前提下,以项目总报价最低的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由市林业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组织抽签,随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并另行约定具体活动时间和细节安排。
特此公告
附件:福州市林长制推行五周年成果现场宣传活动策划承办项目报价表
福州市林业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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