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3-3000-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5-02-19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林〔2025〕15号
  • 发布日期: 2025-03-0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榕林〔2025〕15号
来源:福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5-03-04 15:02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确保林场稳定长久运转的建议》(第104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全市国有林场和主要保运转支出情况

根据中央深改委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闽委发〔2016〕7号)、《福州市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榕委发〔2017〕4号)精神,我市原有10个省属国有林场整合为8个,均核定为公益一类、财政核补事业单位,规格正科级,主要职责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提供生态产品公益服务,保持“省办、市管、县监督”体制(资产属国家所有,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管理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履行国有林场管理权职责,负责辖区国有林场人事、生产和经营的管理;国有林场履行法人职责,确保国有林场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属地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实施)。8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30262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战略储备林等共计22809公顷),分别位于永泰、闽清、闽侯、连江、罗源县和长乐区、福州高新区,主要分布于闽江(乌龙江)流域及其支流(大樟溪、梅溪)、敖江流域及其支流,以及环福州城区绿色屏障等重点生态区,承担涵养水源、森林固碳、提供森林生态景观、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是生态建设的主战场和主阵地。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我市率先从2017年起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指以取材为主要目的的采伐),建立国有林场停止商业性采伐财政购买机制,所需的国有林场补助经费由市林业局商市财政局据实核拨。

改革后,国有林场主要承担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森林固碳、提供森林生态景观、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公共职能,因养林而养人,在编在职人员工资、五险两金(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等政策性支出,以及国有林场退休人员各类生活补助(主要是生活补助、高龄补贴、提租补贴、抚恤金等)支出成为国有林场保运转主要支出。截至2024年12月,8个国有林场现核定事业编制383名(改革前编制671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32人、退休人员605人,2024年保运转需6367万元(在编在岗人员4738万元、退休人员1629万元)。

二、保运转资金渠道和市级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情况

国有林场保运转资金渠道主要是:(1)省级以上的中央天然林管护和停伐补助、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补助、省级自然保护地管护补助、省级事业费。(2)市级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补助。(3)林场自营收入,包括抚育间伐和松材线虫病除治、松林改造政策性采伐的木材收入(受木材价格持续走低和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影响,木材销售业务无利润盈余甚至亏损),和房屋租金收入、林地租赁承包等其他收入。上述资金、收入使用及往年盈余资金弥补后,挤用结存的“专用基金-森林恢复基金”(即育林基金)进行弥补。

2018年开始,市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国有林场在编在岗人员工资、五险两金等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支出补助,未覆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国有林场改革补助”2018年-2019年预算安排均为2000万元、2020年-2023年均为3000万元,2024年-2025年为3450万元。

根据市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2NY00091号)、市财政局《关于市林业局申请核拨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经费相关事宜的函》(榕财农督〔2022〕33号)“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停止商业性采伐后即2018年至今(2022年)我市省属国有林场的收支情况及合规性进行审计”意见,经委托审计国有林场2018-2022年度收支及合规性情况,认为8个国有林场现有的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制度总体上是有效的,在保运转支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各项收入无法弥补满足在编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各类生活补贴及部分工资支付。截至2022年12月31日,8个国有林场2018-2022年合计盈余-3177.62万元。另,2023年2024年国有林场在编人员工资性支出缺口分别37万元120万元,退休人员方面支付缺口分别为341万元614万元。由于近年来省级以上事业费等补助逐年减少、市级国有林场改革补助预算覆盖有限结存资金少的林场已面临运转困难,如闽侯南屿国有林场从2024年10月开始暂发放在职干部职工基础性绩效和林场负担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三、近年来最大限度保障国有林场运转情况

针对不断加大的国有林场保运转资金压力(尤其2022年规范在职津贴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后),我局一方面向省里汇报市级财政补助逐年增加情况、请求给予面临运转困难的如闽侯南屿等国有林场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倾斜支持(闽侯南屿国有林场2023年事业费增加70万元、2024年天然林停伐补助增加75万元),一方面通过强化收支预算管理约束国有林场长期过紧日子,遵循重点资金优先“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开源节流,缩编人员优化劳务派遣辅助性人员、压缩非生产性等支出,统筹各级专项资金补助、生产收益等收入,最大限度保支付保运行。在此过程中,为保障各林场正常工资支付和安定稳定,根据各林场结存资金(项目征用林地留场补偿款)情况,参照省上对不同年度年末人均净结余资金较多的林场不安排保运转专项资金补助的做法,在市财政局业务部门指导下,通过优化市级“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分配办法,对征占用林地补偿资金留存较多的长乐大鹤、连江、罗源国有林场减少市级“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安排,向运转资金压力大的其它国有林场倾斜分配。我局建议并请贵局指导支持,从2025年开始,动态优化市级“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分配办法,对征占用林地补偿资金留存较多的长乐大鹤、连江、罗源林场暂不予安排市级“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加大市级“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对运转资金压力大的其它国有林场倾斜分配力度,克服当前省、市专项补助、财政预算覆盖不足问题。

 2018年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后,厦门市在全省首先落实省属国有林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创新分级(市级、区级)管理省属国有林场模式,现有3个省属国有林场,1个由厦门市管理、2个依托由所在区管理。我局将安排赴厦门市学习借鉴其做法经验,吸纳郑代表“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确保林场稳定长久运转”建议意见,争取省林业局指导支持,争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探索我市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统筹施策促进国有林场发展良性循环、巩固“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自我保障能力,更好发挥各国有林场涵养水源、森林固碳、国家储备材基地、提供森林景观、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和社会功能。

 

领导署名:丘志强

人:刘宏振

联系电话:13705916516

 

 

 

                                 福州市林业局

                                 20252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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