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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推行“市县同权”林业审批模式后,总投资3.98亿元的福清市城头镇大帽山风电场项目,从业主向福清市林业局申请使用林地到通过省林业厅审批总共用时18个工作日,其中在市、县两级审核环节只用了6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企业节省10天以上的时间,助推项目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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