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4年1月至1984年1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口吃及肢体残疾,无纹身,能适应岗位需要;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C1等级及以上驾驶证,具备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且近三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服从单位工作安排,需参与单位节假日值班;
6.工作地点在闽清县,单位不提供住宿。
二、不得招聘录用的情况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办公楼2层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西新村288号)。
(二)面试考核
拟于8月9日进行,对经过初选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了解其基本情况、驾驶经验、安全意识等方面的信息,并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考察和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成绩和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导致拟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者,由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聘用后派遣至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工作。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国有林场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个人工资总额(含五险)不超过闽清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1倍,聘用后工资待遇3100元/月左右(含个人负担的五险部分费用)。
五、本工作由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负责解释,电话:0591-22310721。
2024年8月2日
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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