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长办市法院召开联席会议
时间:2024-04-30 16:21 浏览量:

  4月29日下午,市林长办和市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市林长办主任、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兰超、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彤、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子茂、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林樑及双方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回顾总结“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所取的成效,并围绕进一步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加强海峡两岸湿地保护发展,以及强化生态修复司法赔偿等工作进行交流座谈。

  会议认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福州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全力推动福州创建国际湿地城市、闽江河口湿地申遗,服务保障闽江入海口区域(福州沿海区域、马祖)湿地生态系统安全,探索海峡两岸生态文明建设新路。二要突出对台特色。被誉为“神话之鸟”的中华凤头燕鸥每年夏天往返于我市和台湾马祖,在马祖的无人岛礁营巢繁殖,在闽江河口湿地求偶、戏水、觅食。要结合我市区位特点,突出对台交流,通过推进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带动两岸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交流合作,推进两岸交流融合。三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互通、工作协调和沟通交流,研究解决涉湿地司法保护相关问题,不断凝聚湿地司法保护工作的合力。四要完善联动办理机制加强协调沟通,依法严厉惩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及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湿地物种多样性。五要创新损害赔偿方式。立足湿地环境要素特点,强化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探索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等修复性判决方式,将湿地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履行情况作为量刑情节,督促被告人主动修复受到破坏的湿地生态环境。六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渠道对涉林判决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开展湿地保护普法讲座,在湿地保护区增设法治宣传栏,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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