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深化“林长+警长”新型生态警务工作机制,全面守护林区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护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绿色福州、平安福州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现将强化“五个联合”持续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履职,合作共赢、协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强化“五个联合”持续深化“林长+警长”新型生态警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修复、森林资源监测管理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和公安机关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执法监管联动、督查整治联防等方面协作合力,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防控力度,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福州生态安全,护航福州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联合办公。建立定点联合办公机制,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在林长办公室设立联络处,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组织协调、信息采集、情报研判、个案管理等工作,推动联合办公高效实体化运作。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为林区警长开通林长制智慧平台等林业资源系统相关平台查询权限,公安局负责协助查询有关公安网络信息,推进涉林治安要素采集管控,依托省市一体化生态警务智慧平台,加强治安基础中台及卡口数据资源融合运用,为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取证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提升治理效能。
(二)强化联合调度。建立多维协作机制,按照“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紧密协作、高效务实”的合作原则,加强林业行业监管、行政处罚、刑事打击联勤联动,每月召开一次联合会商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合调度会,必要时邀请检法部门参加,形成打击整治合力。根据敏感时点或处置敏感案事件等工作需要,随时开展调度,对涉森林执法联勤协作、森林资源保护、情报线索处置进行全方位调度,及时发现防控风险隐患,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罪。
(三)强化联合指导。建立常态指导检查机制,以联合打击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为抓手,林业行业主管、行政执法与公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建立目标任务管理清单,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重点问题联合督导检查;加强对各地重大涉森林案件进行业务指导,把握侦查方向,积极向上级部门报送挂牌督办重点案件;督导各地筑牢林区安全风险防线,守住森林防火底线,特别是做好林区景点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执法联勤协作、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有效落实;引导各地创新管理机制,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做法,培塑先进典型单位,推动“林长+警长”工作提质增效。
(四)强化联合通报。建立即时通报机制,丰富通报形式和内容,提升通报时效性。利用福州林长制工作动态,福州林业视频号、福州公安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定期发布森林资源保护重点、热点工作和打击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最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林长+警长”联合工作机制创新成果。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生态日、爱鸟周、世界湿地日、森林防火期等重要时段节点,通过报纸、电视台、杂志、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开展立体化、多角度宣传报道,广泛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组织发动志愿服务群体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宣传活动,推动“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在基层落地生根,有效服务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五)强化联合考评。优化林长制工作考核考评机制,将创新工作经验做法、执法协作落实情况、侦破部(省)挂牌督办案件数量排名等纳入联合考评内容,联合考评小组每季度汇总考评项目完成情况,综合分析问题短板,研讨改进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推动考评项目年终全额完成。年终考评结果以工作简报形式抄送当地政府,以联合考评为抓手,助推“林长+警长”机制运行顺畅高效、协同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创新方法,统筹推进“林长+警长”机制“五个联合”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保密工作。在开展情况通报、宣传报道等工作时,对于涉及打击违法犯罪案件等有关内容应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各类失泄密问题发生。
(三)加强沟通协调。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未尽事宜,加强沟通会商,及时协商解决,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学习培训。经常性组织业务骨干开展专业培训,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整体工作能力水平。
(五)加强机制建设。各地要结合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实际,由林长办牵头统筹协调,做好过渡衔接,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林长+警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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