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来,福建省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成就绿水青山,富裕千万林农。2017年以来,全省九项改革经验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首批成果向全国推广。九项林改经验分别是:三明市“林票”制度、顺昌县森林资源运营平台、武夷山国家公园共商共管共建共享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水土流失治理“长汀模式”、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管护机制、福州市湿地综合保护修复机制、福林贷、林业金融风险综合防控机制、武平县林业资源管护和林业扶贫机制。福建持续深化林改,不仅取得了经验,更是实现了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鼓励多元合作,实现规模效益
针对分山到户后,林业经营规模偏小的问题,福建省各地引导林农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大力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福建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省共培育新型经营主体5913家,经营面积1296万亩,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南平市创新森林资源分散输入和集中输出的“生态银行”模式,入选中国改革年度十大案例。
创新普惠金融,加快两山转换
针对林业生长周期长、贷款难等问题,福建省创新推出“闽林通”普惠林业金融产品,打通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全省已发放普惠林业贷款80多亿元,受益林农7.3万户。三明市创新推出“林票”制度,制发可流转、可质押的林票,入选全国首批林业综合改革典型案例。同时,联合金融、银监等部门出台金融服务林业指导意见,全省成立林权收储机构50家,构建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收购处置、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解决了银行“风险高、不敢贷”问题。
完善补偿机制,增强管护能力
针对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矛盾突出问题,福建省建立生态公益林省级补偿与国家补偿联动调整机制,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23元,使全省三分之二的森林得到有效保护。探索实践国家公园、湿地等生态补偿制度,实现林业生态补偿全覆盖。同时,建立“乡聘、站管、村监督”的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实施智能管理,实现网格化管护全覆盖。
推进赎买改革,保障林农权益
针对城市一重山、高速公路两侧、重要水源地等重点生态区位森林处置权和收益权受限问题,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赎买改革,地方政府通过赎买将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收归国有,交由县级国有林场或其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进行统一管护,并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福建省财政已累计投入近10亿元,完成赎买近40万亩。赎买改革经验已写入《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向全国推广。
科学利用资源,发挥经济效益
在注重生态的同时,也更加注重林业的经济效益。福建省政府出台扶持竹产业、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业碳汇等产业发展的文件,福建省财政每年安排近3亿元专项资金扶持这些产业,培育新增长点,带动林农增收致富。2020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超过6650亿元,成为当地林农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撑。(陈欢欢 黄海 刘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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