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花卉协会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22 10:01 浏览量:

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花卉(园艺)协会:

  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九博会”)将于2017年9月1日至10月7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这是我国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最广和内容最丰富的国家级花事盛会。为确保“九博会”参展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九博会”由国家林业局﹑中国花卉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绿化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作为支持单位。举办“九博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是推进花卉产业科技进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是传承中国花卉文化,引导花卉消费的重要载体;是总结我国花卉产业发展成就,引领花卉发展趋势,加快构建现代花卉产业的重要平台,对于推动绿色城市建设,促进农民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有重要意义。这次花卉博览会是历届展期最长、评奖次数最多的花事盛会。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九博会”参展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九博会”平台,全面展示我省改革开放30多年来花卉产业发展成就,树立“闽花”形象,铸造“闽花”品牌,扩大“闽花”影响,拓展“闽花”市场,进一步推动我省花卉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加强协调领导

  为加强全省“九博会”参展工作的落实,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和花卉(园艺)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参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参展工作。

  三、精心组织参展

  (一)做好展品征集与送展工作。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和花卉(园艺)协会要积极推荐本地名特优花卉产品参展,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内的参展展品、科技成果和出版物的征集与推荐,参展展品的包装和运输工作。

  1.展品推选范围

  根据主办单位制定的“九博会”总体方案和评奖办法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决定从全省范围内选送一批优秀展品、科技成果和出版物参展。展品包括鲜切花和盆栽植物新品种、切花花材、盆栽、盆景、插花花艺、干花、功能花卉及其产品、观赏石、观赏鱼、观赏植物和植物配置应用等(详见附件)。科技成果和出版物包括新品种选育成果、技术研发成果、新产品(包括国内生产的园艺器械)、花肥花药、基质、生产资料和专著、教材、译著等。

  2.展品推选办法

  参展展品由花卉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展品报奖项目表”(见附件),报县(市、区)林业局和花卉协会。县(市、区)林业局和花卉协会签署意见后上报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和花卉(园艺)协会。经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和花卉(园艺)协会联合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省花卉协会审定。省花卉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推选展品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并结合评审要求,与作者进行交流,对初步入选展品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3.展品维护与替换

  本届花博会展期长达一个多月,组委会在展期内对同类展品进行评奖和三次复评。参展单位和企业要根据参展展品在展期内质变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加强管护,确保展出的整体效果。

  4. 展品运送和管护

  参展展品应于8月22日前归集到福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由省花卉协会统一运往银川参展。

  (二)做好室内展馆和室外展园建设。根据“九博会”总体方案要求,分配我省室内展馆面积280㎡,室外展园面积2000㎡。我省提交的室外展馆已通过“九博会”组委会的审定,并已进入施工阶段;室内展园设计方案已报“九博会”组委会审核,将按组委会统一安排入场施工。

  四、加强宣传发动

  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和花卉(园艺)协会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参展的目的、意义和筹备工作动态,努力使各部门、各级领导、各界人士了解、重视、支持和参与“九博会”。发动和组织花卉企业积极参与,通过“九博会”向国内外宣传我省花卉业所取得的成就,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沟通信息与技术,开拓国内外市场。

  五、其他要求

  (一)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和花卉(园艺)协会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对“九博会”参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要切实加强领导,大力动员并支持本辖区内的花卉企事业单位参加“九博会”各项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省花卉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传真:0591-87828675,电子邮箱:fjhx87828675@163.com。

  (二)曾获得过全国性花卉园艺展(指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花卉博览会等)最高奖的展品不在此次推选范围内,但获其他奖项的展品可参加晋级评比。晋级展品须附往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科技成果﹑新品种奖项应为2013年7月1日以后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鉴定﹑认定或验收的花卉园艺类科技成果,申报时要附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等资料。科技成果和出版物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

  (四)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和花卉(园艺)协会上报推选参展展品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五)凡入选作品,将由省花卉协会统一推荐上报,参加“九博会”评奖。获奖展品、科技成果将由“九博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未获奖的,将由省花卉协会颁发参展荣誉证书。

  

  附件: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展品报奖申报表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花卉协会

                                                2017年6月11日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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