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达2016—202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森林防火考核内容。一是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政府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行政村(居)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二是强化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及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野外火源控制和管理、森林消防队伍体系建设等,完善护林巡山制度,推进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三是严控森林火灾考核指标。年度森林火灾12小时内扑灭率不低于90%,年度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7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8‰,力争不发生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等。四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面积,将防火宣传、巡山护林、扑火物资等森林防火扑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五是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凡年度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凡年度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当地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领导进行督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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