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党政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的《县(市)区201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林业局,就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和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四个生态指标做好相关考核工作。11月初旬,我局向环保局报送201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1-10月份工作进展情况;11月下旬,根据环保局《福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制定县(市)区201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相关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制定县(市)区201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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