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30日,我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7﹞18号)精神,安排我市2017年第一批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补助资金670万元,按照省林业厅的分配意见和我市今年松材线虫病的防控方案,全部安排给松材线虫病疫区林分采伐改造除治、预防性林分采伐改造和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补助。采伐改造总面积29078亩,其中疫区改造面积21600亩,预防性采伐改造面积7478亩,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1个。具体分配详见附表。该分配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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