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07 08:45 浏览量:

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为全面摸清2017年秋季松材线虫病发生、分布与危害情况,准确评估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成效,科学制定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现就秋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普查工作

  松材线虫病普查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基础,是事关防控工作成败的关键。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国办发〔2014〕26号)有关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明确普查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把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作为当前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并与当前开展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评价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准确摸清疫情发生分布情况,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程序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造发〔2010〕25号)及《松材线虫病普查技术规程》(GB/T23478-2009)等技术规范,对辖区内的松林全面开展调查,确保松材线虫病调查覆盖率达到100%。特别要对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周围,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道及近3年新建的通信(电力)线路沿线两侧,风景区(寺庙)、项目建设工地、城镇、驻军营房、开发区、工业园区、电视发射台和木材集散地及其包装材料经营单位等重点区域及周边的松林实施重点调查。对发现的枯死松树,调查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排查枯死原因;对不明原因枯死的松树,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取样、分离和检测鉴定。松材线虫病实行分级分类鉴定确认制度,新发疫区由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织鉴定确认,新发疫点由设区市森防检疫机构组织鉴定确认,原发疫点新发生小班由县级森防检疫机构组织鉴定确认。

  三、加强指导核查,确保普查进度和质量

  为确保普查进度和质量,各设区市要加强对辖区各县(市、区)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跟踪普查进度,核查普查质量(包括现场调查、松枯死树原因排查及不明原因松枯死树的取样鉴定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省厅也将对各地普查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各地要及时做好普查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并于11月5日前完成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

  

                                                      福建省林业厅

                                                     2017年8月28日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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