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十六届爱鸟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3-20 16:50 浏览量:

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今年3月25日-31日是我省第三十六届“爱鸟周”。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导公众关注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现就组织开展第三十六届“爱鸟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鸟类资源,守护绿水青山

  二、活动内容

  2018年“爱鸟周”期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宣传活动,持续推动公众参与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一)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全民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

  (二)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知识,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安全、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新福建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展示我省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的成就,传播生态保护正能量。

  (四)引导广大民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形式

  各地要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讲求实效的原则,可采取以下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举行“爱鸟周”活动的启动仪式;

  (二)组织志愿者、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员深入社区、乡村、学校、机场、车站、公园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和咨询活动;

  (三)举办野生动植物摄影、观鸟、书法、绘画、征文比赛;

  (四)举办研讨会、座谈会,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科技支撑和交流合作平台;

  (五)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好人好事,树立榜样,传播生态保护正能量;

  (六)组织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活动要求

  (一)各级林业部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要坚持把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作为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认真制订今年“爱鸟周”的宣传方案,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

  (二)注重发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中国鸟类之乡”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

  (三)注重加强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推动野生动植保护知识入校园、上课堂,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并通过“一人带动一家”,让生态文明理念植入千家万户。

  (四)注重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营造浓厚的保护氛围。

  (五)注重发挥志愿者作用,千方百计调动广大民众积极参与保护事业。各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要在志愿者中大力发展会员,补充新鲜血液,不断壮大保护队伍。

  (六)适时开展保护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省林业厅将在官方网站上及时报道“爱鸟周”活动情况,请各地将相关活动文字和图片信息发送到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邮箱fjwca@126.com。“爱鸟周”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着重把生态文化气息浓、生态知识承载多、公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和内容总结提炼出来,报设区市林业局汇总。各设区市林业局于4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主要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省林业厅(电子版发送到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邮箱)。

  附件: 2018年“爱鸟周”主要活动情况统计表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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