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冬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属地责任,明确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治的第一负责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同时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加大资金投入,确保3月底前全面实现“三个百分百”,即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松枯死木清理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媒介松墨天牛防治率100%;努力实现“两个不”,即疫区数量不增加、受灾面积不扩大。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到山头地块;增加资金投入,并尽快落实森林综合保险理赔;强化督导检查,市、县两级要组成督查组分片挂钩;加强调度通报,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对疫情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防治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列入疫情防治重点县整治单位。
《通知》提出,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全面清理松枯死木。坚持以清理病死松树为核心,全面清理县域内松枯死木,确保清理无遗漏、无盲区。加快防治性采伐进度。突出由外向内采伐的原则,抓时机、抢进度,集中精力,抓紧实施2019年防治性采伐任务,有效压缩发生面积。严把松木处理质量。防治性采伐的松木和松枯死木(含1厘米以上枝桠),必须在山场就地进行粉碎(削片)或烧毁处理。不能就地除害处理的,可以使用钢丝网罩等措施进行处理。加强疫情监测普查。网格化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对不明原因枯死的松树按技术规程取样送检,做到疫情监测全覆盖。加强重点生态区位防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重点预防区,制定防治预案,并加强外来松木包装材料的检疫监管,严防死守、重点防御。全面加强疫木监管。严格疫木除治质量监管和流向管理,强化疫木除害处理监管,切实把疫区内松木监管制度和责任落到实处,防止疫木流失,确保除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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