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时间:2016-09-1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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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次/年) | 检查主体 | 责任处室 | 备注 |
| 1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 |
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 已审核审批林地实际使用情况 | 随机抽查 | 5-10% | 2次 | 市林业局 | 林政处纠处牵头,审批处、执法支队配合 | 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
| 2 | 珍贵树木(含名木古)采伐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 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 已审批珍贵树木(含名木古树)采伐情况和成片珍贵树木采伐后的造林更新情况 | 随机抽查 | 5-10% | 2次 | 市林业局 | 林政处纠处牵头,审批处、执法支队配合 | 不含征占用林地的珍贵树木(含名木古树)采伐许可 | |
| 3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 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 1、相关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2是否存在违反野生植物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
随机抽查 | 5% | 2次 | 市林业局 | 资源站牵头,审批处、执法支队配合 | ||
| 4 | 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 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 1、依照规定实施现场检疫或者复检,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2、依法监督有关单位进行除害处理和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 3〃依法查阅摘录或者复制与调运有关的资料,收集证据。 |
随机抽查 | 5-10% | 2次 | 市林业局 | 森防站牵头,审批处、执法支队配合 | ||
| 5 | 跨县(市)连锁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 |
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 | 1、生产经营范围; 2、种苗质量; 3、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制度落实情况 |
随机抽查 | 5% | 2次 | 市林业局 | 种苗站牵头,审批处、执法支队配合 | |
| 6 | 猎捕、驯养繁殖和经营加工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 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 1、相关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2是否存在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
随机抽查 | 5% | 2次 | 市林业局 | 资源站牵头,审批处、执法支队配合 |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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